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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重点十五

2008年08月27日 15:27      阅读次数:1105

违约责任
  一、违约行为

  1.概念

  违约行为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

  2.违约行为的分类

  (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

  (2)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

  二、违约责任

  1.概念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违约责任的性质

  是财产责任,表现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本质不在于对违约方的制裁,而在于对被违约方的补偿。

  3.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主观要件:不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责任。

  客观要件:出现了客观的违约事实。

  4.原则

  (1)严格责任原则。有违约行为即构成违约责任,除非有免责事由方可免除。

  (2)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非违约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形式

  1.继续履行(强制实际履行
)
  (1)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依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除非

  1)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
;
  2)标的物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
;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学易网提供

  非违约方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

  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数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预见的可能损失。

四、承担违约责任的特殊情形
  1.预期违约(先期违约
)
  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前,明示或默示其将来不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

  (1)时间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至合同履行期限截止前。
  (2)违约将导致合同目的落空。

  2.当事人双方都违约的情形

  (1)应当各自独立地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情形,当事人应当向合同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与第三人的纠纷另行解决。

  3.违约与侵权竞合的情形

  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受损害方不能即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又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只能二者选其一。

  五、违约金学易网提供

  1.当事人在合同中或合同订立后约定因一方违约而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2.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

  3.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以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4.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以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5.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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